佛山市三水区图书馆关于征集地方文献的公告
地方文献是记录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历史和现状的重要载体,三水区地方文献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对于了解三水政治文化、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妥善保存和充分利用地方文献资料,发挥地方文献资料在建设城市三水,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文旅名城的作用,三水区图书馆面向社会长期开展地方文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有关反映我区的政治、经济、文化、语言、教育、卫生、艺术、历史、地理、军事、宗教、自然环境、城市规划建设、民俗风情、历代名人等方面的文献资料、古籍等。
(二)三水人士著述或他人有关三水地方资料的著述。包括古今公开或内部出版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文学艺术等著作或手稿。
(三)三水地方出版物。三水区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及其它各界出版印制的各种资料。涉及保密的文献资料,按保密规定执行。
二、征集种类
(一)地方史志史料:包括区、乡(镇)志,部门志、企业志、人物志、风情志、事像志、党史、校史、厂史、村史、事业史、大事记等。
(二)地方资料:包括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编撰的反映我区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地理等方面的图书、图片、图册、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
(三)人士著述:包括原籍三水或曾在三水任职、居住的各个时代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士著述、日记、信函、传记、字画、回忆录、著作手稿、声像资料等。
(四)革命文献:包括三水各个历史时期的革命文献。
(五)家谱族谱:民间流传的谱录,包括家谱、族谱、宗谱等。
(六)非图书资料:民间流传的各类民俗景观图片、历史场景图片、金石拓片、书法、绘画作品、歌册、账本、地契、反映三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字、音像资料等。
(七)古籍文献:三水辖区内各种历史文献、古籍图书。
(八)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正式或非正式出版物。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凡自愿捐赠文献资料的,三水区图书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对个人捐赠地方文献达到一定数量的将设立个人捐赠专柜。捐赠进馆的文献资料所有权归三水区图书馆所有,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文献享有优先使用权,三水区图书馆在开发利用时将依法维护捐赠者合法权益。
(二)征购:经专家鉴定,具有重要历史和保存价值的文献资料原件,可以通过协商购买进馆,其所有权归三水区图书馆,文献的处置和开发利用不再受原所有者限制。
(三)复制:民间团体或个人有属于征集范围具有历史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既不愿捐赠、寄存,也不愿出售的,可以联系三水区图书馆进行复制后,将原件奉还本人,三水区图书馆在开发利用时将标注原件出处。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征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三水区图书馆一楼地方文献室,如文献数量较多,可通知三水区图书馆派人上门征集。
联系电话:钱老师(87734180,18029367718),潘老师(87761405)
或旧或新、或齐全或零散,一纸一墨,古籍今典都是对三水地方文献征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都代表了您贡献乡土、服务社会的拳拳之心。我们恳切希望收集工作能得到各单位和关心三水地方文化的专家学者、民间收藏家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所提供的资料我们将尽心珍藏,泽被后人。
留住一段历史,传承一种精神!
期待您的积极参与!
在三水区图书馆地方文献馆藏发展史上,您将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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